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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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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彭纪)在“6.5”世界环境日暨第七个“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5月31日下午,七星关区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到七星关区青场镇鲍家村小学,公开巡回审理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高某犯失火罪案。
巡回审判“接地气”守好生态底线
2022年11月27日9时许,被告人高某和高某林、高某军、吴某英、吴某巧到七星关区青场镇鲍家村河边家梁子处接水源。当日12时许,被告人高某用打火机点燃干柴生火烧洋芋,不慎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204401.48平方米(306.6亩),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及所提的公益诉讼请求展开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发表的意见。庭审结束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同时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经合议庭合议,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高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到案后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讼诉法之相关规定,当庭宣判。被告人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调解由被告高某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在其失火烧毁的204401.48平方米(306.6亩)林地范围内补植林木22688株;被告高某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零距离”

通过“接地气”巡回审判,亦在当地起到良好的环境保护教育意义。另外,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七星关区青场镇组织相关村民现场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同时法院普法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折页,开展现场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审:韩春华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