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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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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04/1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何兴鹏)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是造成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稍不注意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威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11日12时48分,织金县三甲大道变电站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看见号牌为贵AJ20**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位被撞损坏,号牌为贵AE0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轻微受损。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前面有一辆车要向右转进路口,小车速度就随着降了下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后方的大货车追尾,幸好系了安全带,人没事。大车当时刚好过了红绿灯路口,觉得前方车辆与自己还有一段距离,就没有采取减速措施,快要撞到前车时已经刹不住就追尾了,也系了安全带,人没事。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大车驾驶员谭某平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才能有效预防追尾事故发生。
一审:张杨
二审:韩春华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