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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法院:复工首日送牌匾 司法护航暖民心

  • 时间:

    2026/02/25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6/02/25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李艾玲)2月24日,春节假期后复工第一天,七星关区法院门外锣鼓喧天、暖意融融。申请执行人张某委托母亲带着6岁的女儿,将一块牌匾送到执行干警李艾玲手中,用最诚挚的方式,表达了她对法院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成功追回拖欠抚养费的深切感激。张某与曹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经七星关区法院2022年7月4日依法判决:双方所生女儿随张某生活,曹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7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判决生效后,曹某某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义务,迟迟未支付抚养费。张某无奈之下,于2025年6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24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艾玲第一时间依法查封曹某某银行账户,仅冻结余额2931.44元,远不足够支付抚养费。

  执行中,曹某某未按规定报告财产,还刻意躲避执行,对张某态度恶劣,拒绝支付抚养费,李艾玲多次联系无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破解“执行难”,执行干警李艾玲持续摸排线索,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43分,接到举报,得知曹某某在七星关区田坝桥镇高桥村大水井组帮人接亲。

  李艾玲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调配法警和车辆赶往现场,10时19分抵达后,发现曹某某躲在亲戚家中拒不会面。考虑到现场正在办喜事,为避免打扰他人,秉持柔性执行理念,安排法警在远处等候,委托现场亲友劝说其配合。

 

  经耐心周旋、释法明理,曹某某终于露面,但其面对劝说仍态度强硬,声称没钱并扬言“要拘留就拘留”,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警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

  李艾玲向曹某某详细阐释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严厉处罚,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最终,在法律威慑下,曹某某当场一次性付清2022年7月26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拖欠的全部抚养费,案件圆满执结。

  一面牌匾,承载着群众的认可与信赖。一次高效执行,彰显着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既是七星关区法院聚焦“小标的·大民生”、全力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情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七星关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力度、优化执行举措,以实干担当守护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审:韩春华

  二审:张扬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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