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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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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7/2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张翰)7月15日22时许,黔西市新仁乡王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新仁派出所查获。王某某移交交警大队处理完毕后,派出所民警准备将王某某送回家,但王某某称其酒已醒,需在黔西市区办理私事,不需要送他回家。

7月16日0时50分许,不满酒驾被处罚的王某某,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被民警丢在黔西市区,无法回家。获悉相关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希望其告知位置,以便送其回家。但王某某以手机不能发位置为由,不予告知,并多次拒绝与民警视频通话。随后,王某某教唆其母亲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使用其另一部电话谎称其子女拨打110报警电话,均称联系不上王某某,企图向公安机关施压,以免除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7月17日9时许,在固定相关证据后,黔西市公安局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王某某如实供述了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