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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黔西市锦星镇一男子焚烧杂物引发山火被刑拘!

  • 时间:

    2024/04/03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4/0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张翰、张家小)3月25日,黔西市锦星镇洪湖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快速反应,与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最终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黔西市林业局技术人员实地调查勘验,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22.1821公顷。

扑救火灾

  黔西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刑侦、派出所等警种迅速联动对该起森林火灾立案侦查。经勘察火灾现场和调查走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倪某平。侦查民警依法将倪某平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倪某平如实供述了在黔西市锦星镇洪湖村“老木沟”(小地名)自己土地内焚烧杂物,引发森林火灾后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倪某平辨认现场

  倪某平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倪某平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小课堂: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

  野外用火绝非小事,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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