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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者权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威宁县公安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时间:

    2024/03/18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3/1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王辉 王红)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推进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局面。3月15日,威宁县公安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在威宁县会展中心开展以“守护消费者权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经济犯罪的相关知识,详细介绍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假币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让群众了解到这些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向群众讲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法律法规及鉴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日用品等常识,宣传假冒伪劣产品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危害以及打击涉假侵权工作的重要性。

  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问题70余人次。通过开展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危害,防范经济犯罪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常见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常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防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积极性。

  威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威宁县森林公安局将进一步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威宁公安提醒广大群众: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投资建议,避免陷入网络传销陷阱,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增强对假币的识别能力,不购买、不使用假币,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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