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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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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范薇 刘佳玲)自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威宁县公安局对非法捕捞行为持续“亮剑”,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严厉打击辖区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但面对河鲜的美味诱惑,总有人心怀侥幸、以身试法,却终被警方现场抓获。近日,威宁县森林公安局、中水派出所联合行动,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非法渔获1.3千克。

11月10日,威宁县森林公安局接报警称:在威宁县中水镇有人使用电鱼机非法捕鱼。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局联合中水派出所快速出击,一举将正在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中水镇正山村一河流内进行非法捕鱼的刘某某、刘某2人抓获,当场查获非法渔获1.3千克,现场收缴用于非法捕鱼的“电鱼机”一台、电鱼竹竿2根。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2人对自己为饱口腹之欲,私自购买电鱼工具,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渔业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应得到有效保护,对于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采取违禁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威宁公安将持续重拳打击。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贪图口腹之欲及一时之利触碰法律底线!如果发现有人非法捕捞,应及时报警,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