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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平安守护行动】织金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 时间:

    2023/11/06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11/06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肖子涵 李佳雪)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织金县公安局加大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不断做出努力,促进万物共生,建设和谐美好家园。11月1日,织金县公安局八步派出所破获1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作案工具1批。

  11月1日9时许,八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中经过龙井组吴某家时,发现其房屋墙壁上挂有多只国家保护动物黄豆鸟和斑鸠。因吴某当时未在家中,民警没有打草惊蛇,密切关注吴某的动向,12时许,吴某狩猎回来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当场查获了其随身携带的捕鸟网1张,黄豆鸟2只。民警依法对吴某家中进行搜查,共查获15只活体黄豆鸟,4只活体斑鸠,诱捕器1个,狩猎网1张。

  经查,吴某以食用为目的,使用自制狩猎工具在其家附近的山上多次进行非法狩猎。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狩、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审:张杨

  二审:韩春华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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