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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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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努力为广大群众欢度中秋、国庆佳节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0月1日21时许,织金县公安局在织金县双堰街道雨洒金桥路段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疑似酒驾,民警要求驾驶员靠边接受进一步检查。
驾驶员卢某某主动交代
公司聚餐喝了4勺白酒,妻子打电话告知家里一岁小孩发高烧,全身起疹子,自己一时心急就骑车回家接孩子上医院,没想到半道被交警查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孩子生病急需送医我们能理解,也很同情,但法不容情,孩子我们驾驶警车帮你送医,但该有的处罚不能少,请配合”……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安排警车前往护送孩子就医,一边严厉告知驾驶员酒后驾车的危险性。
为了不错过最佳诊疗时间,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驾驶警车接到卢某某的妻子孩子,第一时间送往织金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另一组留在现场对卢某某做进一步处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25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卢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驾驶证记12分
暂扣6个月的处罚
经民警核实
驾驶人卢某某拥有C1驾驶证
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卢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由于送医及时,卢某某孩子恢复情况良好
正在医院进一步治疗中
织金交警温馨提示
遇到此类情况可以选择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者乘坐出租车、请没有喝酒的亲友开车等方式,千万不能侥幸冒险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一审:张杨
二审:韩春华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