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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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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07/1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王红 黄梦莹)有人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殊不知已在无形中触犯法律法规,如果借去的人利用所借到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那你就沦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日,威宁公安查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违法行为,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名。

7月10日,五里岗派出所在工作中接到线索:辖区村民卢某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接线索后,派出所立即开展核查,同时,依法传唤卢某至威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卢某为了赚取外快,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流水达17000余元。
经询问,违法人员卢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目前,违法人员卢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威宁公安提醒您:自己的卡自己用,别给骗子当帮凶。千万不要贪图所谓的“高薪”,为诈骗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