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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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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李敏)兰花因其叶铁线长青其花幽香清远、发乎自然,备受人们喜爱。不少爱兰之人出于喜爱,喜欢上山挖兰花草,回家栽种在自家院子;甚至有人采挖卖钱,或者上山挖兰花草赠送在外的亲朋好友。但野生兰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私挖将触犯刑法!私自采挖野生植物兰草,会造成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影响生态环境多样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赫章县公安局紧盯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近日,赫章县公安局所队联合,查处三起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

2023年6月底,赫章县公安局威奢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中发现,辖区内三人有私自采挖兰花的嫌疑,为进一步查明情况,随即将三人口头传唤至赫章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讯问,杨某、陶某、陶某刚三人对在赫章县威奢乡山林内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赫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威奢派出所、古达派出所、平山派出所进行所队联合,继续深挖线索。经大量工作,杨某、陶某、陶某刚三人如实交代了从2021年至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十余次的犯罪行为。经司法鉴定,杨某、陶某、陶某刚三人非法采挖的野生兰花种属为春兰及蕙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陶某、陶某刚三人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赫章公安微普法: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该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千万不要随意采挖。野生兰花看似平常,但未经批准非法采挖、运输、出售等行为,将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保护好赫章县域内的野生动植物生态资源,守护好赫章县的绿水青山。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