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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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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况涛)赫章公安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全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近日,河镇派出所查办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锦鸡1只、山鸡3只。

2023年5月19日,河镇派出所民警在进村走访过程中,发现村民李某阳家用两个笼子喂养1只锦鸡和3只山鸡,经了解,这些山鸡是李某阳在河镇乡海雀村公路边以每只80元的价格购买的,李某阳称自己虽不认识卖鸡的人,但知道对方的大概居住位置。随后,民警顺藤摸瓜,迅速将涉嫌非法捕猎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辉抓获。
王某辉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河镇乡一林地里布设捕猎套捕猎1只锦鸡、3只山鸡并以80元每只的价格售卖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