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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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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05/17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况涛)近日,赫章一男子酒后当街无故侮辱、骚扰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月11月2时许,城关派出所接群众王某玉报警称:其在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农业银行门口被人侮辱、骚扰,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并将违法嫌疑人安某洪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查:2023年5月11日1时许,安某洪酒后在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附近农业银行门口闲逛时,遇到路过的王某玉等人,安某洪无故出言侮辱、骚扰王某玉,旁人见状极力劝阻,但安某洪丝毫不顾他人劝阻,仍继续以不堪入耳的言语侮辱、骚扰王某玉。
目前,安某洪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