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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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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03/19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何兴鹏)为扎实开展“护安保畅”工作,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17日,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1时许,民警在织金县珠藏镇加油站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车某兴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该路段,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车某兴所驾驶的摩托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民警对其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出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对车某兴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交警提示:请广大车主按照规定期限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行驶安全。
一审:张杨
二审:孙延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