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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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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3/02/0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骆王玉骦)1月30日,黔西市区凤凰山公园林地起火。火灾发生后,黔西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快速拉动前往扑救处置,迅速将山火扑灭,避免了火势蔓延扩大。
30日19时许,凤凰山公园突发山火,因天气干燥,火势有蔓延趋势,情况十分危急。火情就是命令!黔西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30余名特警队员携带扑火工具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特警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火灾地点位于山坡上,火势较大,借着风势迅速蔓延。由于着火地点坡陡且窄,消防车辆无法进入,如果不及时扑灭,山火向更密集的林区蔓延,将无法控制。

为了防止山火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特警队员们不顾个人安危,踩着尚在燃烧的树枝迅速扑向火线,利用扑火工具奋力灭火。经过半个小时的全力扑救,山火终于被彻底扑灭。为防止二次起火,特警队员在现场仔细确认残留火星完全熄灭后,才放心离开。
警方提醒: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广大市民朋友进入山地、林区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不要随处丢烟头,或使用明火,更不要在山地、林区附近烧荒、燃烧秸秆或者焚烧其他物品等。若失火引发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普及: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失火烧山属于失火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