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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平安守护行动】主动作为、靠前作为、积极作为,纳雍公安走在前列

  • 时间:

    2022/11/17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11/17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鞠维峪)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纳雍公安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法治等方面的新期待,深入开展“冬季平安守护行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提升执法服务能力水平

  11月15日,雍熙街道公园社区居民刘女士专程来到雍熙派出所,向民警送上一面“出警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感谢民警为其找回丢失的财物。事件起源于11月4日上午9时许,雍熙街道公园社区居民刘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在公园社区广场丢失一包,包内有600元现金、华为手机一部、身份证、银行卡等。因失主已年过六旬,丢失财物后焦急万分只能报警求助。得知情况后,值班民警一边安抚刘女士,一边迅速调取沿途治安监控视频,查找沿路监控录像,根据刘女士叙述的时间、地点,成功追踪到丢失的包,在核实相关证件信息后,民警第一时间将失物归还失主。刘女士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连连致谢并定制锦旗亲自送到雍熙派出所。

  坚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新期待

  2022年11月,康某将从银行取出的1万元现金放在自己车辆的“储物箱”内,11月10日21时许,康某、张某等人一同到朋友文某家玩耍,至凌晨3时许,张某先行从文某家走出,见康某的后排车窗玻璃没有关闭,因张某平日与康某相熟,知道康某喜好随身携带现金,于是萌生翻窗进入车内盗窃的念头。

  张某从车辆后排的车窗翻进车内,四处翻找后发现一沓现金,张某得手后从车窗翻出,离开现场。经姑开派出所办案民警研判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11月15日,张某被姑开派出所抓获,康某被盗取的1万元现金已被如数追回。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放在车里面的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纳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11月14日,特巡警大队民警在高速路口卡点执勤时,发现一车内孕妇汗水涔涔,痛苦不堪,显然是待产了。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在前方开道,并沿路喊话请大家让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仅用几分钟时间赶到最近的医院,孕妇顺利进入产室待产!孕妇家属表示由衷感谢并为执勤民警送来锦旗。

  一审:张杨

  二审:孙延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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