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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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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6/0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杨波)“法官,我是来交钱的,我是杨某某的幺叔,我家杨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某死亡一案,之前在法官主持调解下,我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我方赔偿原告110000元,眼看时间要到了,我们想着应该把钱交到法院来。”。杨某某家属一边说一边将调解书和装钱的袋子递给法官。

杨某某与赵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黔西市人民法院钟山人民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于2022年1月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确定了被告杨某某的赔偿义务,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杨某某及家属信守承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值得尊敬和点赞,好样的!
编辑:孙延
审核: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