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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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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5月9日上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审结了首例刑拘直诉案件,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杨某某退赔被害人余某某人民币14000元,退赔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5000元,退赔被害人聂某某人民币10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蓝色VIVO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此案自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到案件审结仅用时5天。
被告人杨某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于2022年3月28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东兴路城市便捷酒店旁以借钱还花呗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余某某14000元人民币用于网络赌博。同日利用同样伎俩在同路段城市便捷酒店旁的“盛源冷冻批发”店骗取被害人马某某的5000元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杨某某于2022年5月3日依然用借钱还花呗的方式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华路太平桥头“灵洋”烟酒店骗取被害人聂某某10000元用于网络赌博,2022年5月4日,其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

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判处。杨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对其从宽判处。公诉机关量刑适当,予以采纳。据此,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七星关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一步加强同检察、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好远程提讯系统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打击犯罪再提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科普: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编辑:孙延
审核: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