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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祭祖、烧荒引山火,三名男子被刑拘

  • 时间:

    2022/03/14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3/1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朱雪梅)近日,赫章县公安局成功侦办3起失火案,刑事拘留3人。

  2月27日,赫章县公安局财神派出所侦办一起因烧荒引发的失火案。当日上午9时许,财神镇中田坝村焦某在自家耕地干农活时点燃杂草,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杂草燃烧引发火灾,致财神镇中田坝村一处山林被烧毁。

古基镇孙某指认现场

古基镇火灾

  同日,赫章县公安局古基派出所办理一起同类案件。2月27日中午,古基镇青龙村孙某在耕地内燃烧杂草枯枝,因天干风大,火势难以控制,火堆引燃周边枯草引发火灾,致古基镇青龙村一处山林被烧毁。

兴发乡火灾,公安干警参与灭火现场

  2月28日,赫章县公安局兴发派出所办理一起因燃放鞭炮引发的失火案。28日中午11时许,六盘水市水城区苏某与罗某到赫章县兴发乡小海村祭祖,祭祀过程中苏某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后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经相关部门全力扑救,火势最终被控制。

  目前,焦某、孙某及苏某三人因涉嫌失火罪分别被赫章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兴发乡苏某指认现场

  延伸阅读: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赫章公安提醒您:不在林内上香、烧纸和燃放鞭炮,不在耕地内燃烧杂草枯枝,不在山上生火野炊,不在林区吸烟或用火把照明,不在林区防火驱赶动物,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

  一审:张杨

  二审:孙延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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