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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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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我们的身边,总有哭笑不得的“山寨货”让人真假难辨。还需要多少火眼金睛才能不中招?
近日,在七星关市西辖区,出现了一名“山寨版”警察......
“谁是‘吴警官’?警察同志,这里有没有一个‘吴警官’?他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收了,叫我到交警大队拿。”
2022年1月24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市西派出所,王先生满腹狐疑地向值班民警诉说自己的遭遇。
原来,王先生于1月23日在七星关区天河路附近,被一个自称“吴警官”的人收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让他第二天到交警大队领取。
24日,王先生来到交警大队,民警核查后发现并没有王先生的证件,也没有一个叫“吴警官”的人,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刻向市西派出所报警。
冒牌警察终落网,鉴于该男子冒充公安民警的情节十分恶劣,市西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严查。
民警们克服前期线索不充裕,嫌疑人戴着口罩和帽子等客观原因,通过大量走访和调查最终发现该男子的行踪,并于2月12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假警官证一个。
此时,空气突然安静……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对其冒充警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最初吴某冒充交警,只是想过过当警察的“瘾”。
后来发现这可能是一个“生财之道”,就开始冒充派出所警察,以“检查”的名义到一些小旅馆进行诈骗,共计诈骗一万二千余元,用于自己日常消费……
吴某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财产利益,还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切莫轻易相信他人花言巧语。警察是绝对不会以个人名义向群众收取钱财的。遇到这类情形,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核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受骗。
编辑:孙延
审核:马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