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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公安:百日遍访暖民心 八旬老人赡养有着落

2017-09-20 12:35

  近日,金沙县公安局石场派出所在开展以“访民情、听民意、化民怨、暖民心”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基层遍访活动中,依法行政拘留三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孝子。

  俗话说“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儿方知父母恩”。金沙县公安局石场派出所在开展百日基层遍访活动中,了解到家住金沙县石场乡的81岁老人万某,腿部残疾,却无人赡养,吃的、穿的让人看到心酸。得知老人的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石场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解决其临时的生活困难。石场乡政府得知,万大爷膝下有三子万某明、万某伦、万某兴,政府、村委领导多次组织三人协商赡养父亲万大爷的事宜,但兄弟三人却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老人的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只能依靠石场乡政府的低保和养老金维持生计。

  为解决老人临时的生活困难,石场派出所再次组织民警去看望老人,民警们提着大米和油等生活用品,在泥泞的山路上步行两小时后,再次见到了这位老人,民警和老人交流中了解到,九年前,万大爷的妻子去世后,其三个儿子万某明、万某伦、万某兴先后离开老家到金沙县城购房定居。三人到金沙县城定居后从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甚至按照以前签订的一份协议为借口,该赡养协议由二儿子负责赡养万大爷夫妇,但后来由于万大爷老伴去世,三人重新商量赡养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此后,三人都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老人的赡养义务。“身体越来越差,也没人愿意来看我一眼,我可能死了怕都没有人发现”老人泪流满面地告诉民警。

  为解决老人这一心病,石场派出所民警为此专门约见三兄弟,并耐心而且仔细的将履行老人的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给三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民警的苦心教育下,三人逐渐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多年来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感到后悔,三人表示,将会在近期内一起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万老八年来的的一块心病,终于得到了化解。

  鉴于三人认错态度较好,决定对三人从轻处罚,金沙县公安局石场派出所依法对万某明、万某伦、万某兴分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作者:刘泽贵 周伟 编辑:伍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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