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法院依法对多次跨省盗窃的蒙某、韩某、熊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蒙某在浙江省偷盗过两辆电动自行车,2015年2月至今年2月,又伙同他人在纳雍县寨乐、化作等地先后盗得二轮摩托车四辆。
2015年3月至今年3月期间,韩某先后三次在浙江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三辆,又伙同蒙某在纳雍盗窃二轮摩托车一辆。
2016年2月,熊某伙同蒙某等人窜至纳雍县化作乡盗得二轮摩托车两辆。一年多的时间里,3人多次跨越浙江和贵州两地作案十起。
法院审理认为:蒙某、韩某、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单独或结伙盗窃他人财物,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共同犯罪中,三名被告人所起作用相当,不作主从犯区分。韩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 |
|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 |
|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 |
|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